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05 07:17:13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15篇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1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假期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制定春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责任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防疫指引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防疫知识,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引导参建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参建人员出行要求。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督促参建各方按照“两限制两避免两提倡”原则加强参建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参建人员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参建人员非必要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限制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3.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4.提倡跨省流动参建人员抵粤后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提倡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莞过节,做好本单位人员离莞审核管理。

6.有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情况的参建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

(二)强化参建人员动向排查。各参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参建人员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乡和返岗,安全有序流动。并做好春节期间参建人员动向摸底调查。

1.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所属参建企业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2.提前做好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排查,完整记录返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对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急性症状的参建人员,要督促其自我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节后来(返)粤参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管理。积极运用用工实名制系统,甄别重点防控人员,持续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全覆盖摸排。对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的来(返)莞参建人员,督促其在抵莞后12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人员进京管理。加强参建人员的进京管理,原则上不前往北京,如确需进京,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京后按照首都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防控政策。

三、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加强工地现场管控。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做好宿舍、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整治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无霉物无积水无异味。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员职责,对留守项目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活动轨迹;每天查验健康码,并记录好绿、黄、红码情况;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督促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规模性聚集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以50人为上限,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鼓励采用分时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在食堂用餐的人员要保持间隔1米以上,取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四)加强参建人员个人防护。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建人员加强针接种率。

四、加强节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

节日期间,工程参建单位要关爱留莞人员,组织开展“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回应和满足留守人员的合理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鼓励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一)加强 ……此处隐藏25758个字……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及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陈祯俭镇卫生院院长

组员:卫生院相关人员

(四)资料组

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材料、数据、信息;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发布;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周家帆镇党政办干部

组员:姚瑜雁、宁敏、陈彦芳、姚力慧

(五)综合协调组

主要负责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新圩监测点及镇政府防控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组长:李秋蓉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组员:梁慧萍、施平、陈洁华、蒙惠连、黄青芬、张继银、韦念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范围内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

四、预案启动

(一)常态化防控

1.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按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2.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工作。

(1)各沿街商贩、市场商贩经营者须佩戴口罩经营。(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负责)

(2)人员密集场所如超市、企业经营场所经营者须佩戴口罩经营,外人进入该场所经营者要提示进入者扫码、佩戴口罩。(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负责)

(3)重点场所如中小学校、卫生院、养老机构、网吧、KTV等,外人进入须测温、扫码和佩戴口罩,发现情况及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卫生监督站、文广站负责)

(4)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市场管理所对各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做好消毒工作。

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对办公场所、学生饭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病例,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控知识宣教工作。

(二)发现异常

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在安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建议走楼梯和扶梯,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1.初步排查。健康管理员发现后,要立即向网格人员报告,联系镇卫生院,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员工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2.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由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安排专车送至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由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接诊检查、治疗。同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应加快进行处置和诊断。

3.跟踪随访。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全程随村(居)民、员工、学生等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必须配合县、镇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所有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疑似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收到县人民医院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村(居)民、员工、学生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5.确诊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接到县人民医院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村委(社区)、车间、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村委(社区)的公共活动区域、垃圾桶等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6.分类处置。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村委(社区)、企业、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中,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居家隔离、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村委(社区)、学校实施硬隔离。项目施工单位、企业、学校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县卫建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研究后决定。

7.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车辆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由镇指定的.医学观察场所,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村委(社区)的健康管理员,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8.加强宣传。村委(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必须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管理及实施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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